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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LC的标准
为了统一PLC的产品标准,电工**(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,IEC)在1979年开始进行PLC的标准化工作。同年10月,IEC开始设立专门工作组(Working Group,WG);1983年7月,在WG的7次会议上,决定设立特别工作小组(Task Force,TF),并对标准化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,逐步形成了有关标准。
在IEC标准中,PLC标准由以下5部分组成∶
一部分(Part1) 基本信息(General Information);
二部分(Part2) 设备特性(Equipment Characteristics);
三部分(Part3) 编程语言(Programming Langes);
四部分(Part4) 用户准则(User Guidelines);
五部分(Part5) 服务指南(Messaging Service Specification)。
1987年7月,在IEC的TC65A会议上,标准的一部分(Part1)、二部分(Part2)被认定为CO文件(Central Office),标准的三部分(Part3)被认定为CO文件的前期准备S文件(Secretarial)。
标准(IEC61131)在听取各国意见后,于1992~1995年间陆续颁布。在我国,1995 年11月颁布了GB/T15969-1/2/3/4标准,它完全等同于IEC61131-1/2/3/4的对应部分。
标准的一部分(IEC61131-1,即Part1),明确了PLC的功能与特点,并给PLC使用的术语进行了定义。
标准的二部分(IEC 61131-2,即Part2),包括了PLC的使用环境、电气机械特性、试验要求等,它主要是明确了PLC生产厂家的PLC产品应该达到的具体要求。
标准的三部分(IEC61131-3,即Part3),包括了PLC编程的基本要素、文本语言、图形语言等有关PLC编程语言的语法、符号标准。明确了5种PLC编程语言,即指令表(Instruction List)、结构化文本(Structured Text)、梯形图(Ladder Diagram)、功能块图(Function Block Diagram)、顺序功能图(Sequential Function Chart)的基本结构与特征。
需要注意的是,IEC61131-3标准只是推荐了PLC用户程序编制的基本方法,但在具体实现形式与命名上并未作严格的规定,因此,即使对于同样的编程语言,在不同公司的PLC产品中仍然有所不同。例如∶在SIEMENS公司PLC产品中指令表编程的英文为“Statement list”(DIN I9239),简称STL;梯形图编程简称LAD;功能块图编程语言在S5 系列PLC(STEP5)中为控制系统流程图,英文为“Control System Flowchart”(DIN 40700),简称CSF;结构化文本编程英文为“Structured Control Langes”,简称 SCL;顺序功能图编程为“Graphic Programming Langes”,简称S7-GRAPH等。
标准的四部分(IEC61131-4,即Part4),作为用户指南,它包括了PLC的功能说明、选型基准、安装环境要求、维护、安全保护等针对PLC用户的基本使用指南。
标准的五部分(IEC61131-5,即Part5),主要是对PLC用语、符号、功能、名词的解释,并明确了PLC之间的通信协议等规范。
IEC标准对可编程序控制器作了如下定义∶“可编程序控制器是一种数字运算操作的电子系统,专为在工业环境下的应用而设计。它采用可编程序的存储器,用来存储执行逻辑运算和顺序控制、定时、计数和算术运算等操作的指令,并通过数字或模拟的输入/输出接口,控制各种类型的机器设备或生产过程。”
标准强调可编程序控制器及其相关设备的设计原则是应“易于与工业控制系统连成一个整体且具有扩充功能”。
由此可见,在IEC的定义中,已经对可编程序控制器的使用环境(工业环境)与功能(具有通信与可扩展功能)作了为明确的要求。简而言之,IEC标准所定义的可编程序控制器是一种具有通信功能与可扩展输入/输出接口,主要用于逻辑处理和顺序控制的工业计算机控制装置。